泰安市·宁阳县

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,其工程建设方案应符合哪些要求?

发布日期:2016-11-18 信息来源:县水务局
符合有关水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;
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及防洪除涝规划、河道治理规划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专业规划;
符合防洪(排涝)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;
不妨碍行洪、降低河道泄洪能力;
对河势稳定、水流形态、水质、冲淤变化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可采取补救措施;
不影响堤防、护岸及其他水工程安全或影响较小可采取补救措施;
不妨碍防汛抢险和水利管理;
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适当;
不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;
为消除或减小上述不利影响采取的工程措施满足要求;
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和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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